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全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項措施的通知
鹽政辦發〔2023〕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項措施》已經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鹽城市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項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增加財稅貢獻,進一步夯實建筑業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支柱產業地位,在我市綠色低碳示范區建設中展現建筑業的責任與擔當,圍繞“十四五”末實現建筑業總產值5000億元、2023年建筑業總產值3800億元的目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7〕1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出措施。
一、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大信用管理力度,改進完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并將企業信用信息和誠信評價結果作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日常監督管理和專項檢查、財政性資金補助和創業扶持、公共資源交易等重要依據,實行差別化監管。(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二、積極創造條件招引市外大型企業落戶鹽城。吸引投融資能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社會信用好、品牌叫得響的市外大型企業和央企到我市成立法人企業,或與國有投資平臺組成混改所有制企業。對綜合性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能型總部遷入鹽城的建筑業央企、優質大型建筑業企業給予一定財政獎補(具體獎補標準由市住建局會市財政局另行制訂),并在企業總部辦公、科研培訓基地、生產基地用地需求等方面給予支持,在供地時參照執行重點產業項目供地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試點推進市內企業與市外企業組建聯合體投標。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內建筑業企業參與大型基礎設施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179號)精神,鼓勵我市大型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實施聯合體招標,通過拓展試點領域,支持鹽城優質建筑企業與市外優勢企業組建聯合體,促進優勢互補、技術進步。聯合體參與企業在信用評價中配置相應分值。(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四、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扶持中小企業參與競爭投標,1000萬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性工程建設項目,鼓勵采用經評審的低投標價法,同時要求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額履約擔保。(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五、積極推行“評定分離”招標方式。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可依法合規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推行“評定分離”。對于沒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確定中標人的項目,招標人定標時,優先選擇信用良好的建筑企業。(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六、發揮國有平臺公司推進建筑業發展的示范作用。推進國有平臺公司在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中率先作為,建立季度通報和年度考核機制,引導國有平臺公司開發建設項目積極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培大育強優勢建筑企業,建立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對建設項目的過程監管,提高開發建設項目稅收貢獻率,并納入國有平臺公司的年度考核。(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七、推進房地產業與建筑業深度融合。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信用良好的建筑業企業融合發展,融合發展項目在法規規定框架內,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可采取“綠色通道”優質服務,在商品房預售許可、預售資金監管和撥付、合同網簽備案、城市更新規劃調整等方面給予支持,并在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中配置相應分值。(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
八、免(緩)繳相關保證金。對信用等級良好的企業給予減免各類保證金的優惠待遇,對依法必招的政府投資項目,鼓勵招標人免收投標保證金。房屋建筑、市政等在建工程在2023年6月30日前應繳納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于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后及時補繳。補繳時可采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限制或拒絕。(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加大對重點項目金融信貸資金支持力度。推動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對建筑企業在市內外承接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占主體)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市政府發文公布的建筑業星級企業和三十強建筑業企業開發專項金融產品,提供個性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我市建筑企業在授信額度、投標保函、質押融資、利率優惠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政策性擔保公司加強對建筑企業的擔保支持,建立住建系統資金管理和金融機構服務建筑業企業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保監會鹽城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鹽城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十、全面打造有利于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環境。嚴格執行《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政策文件精神,組織專項督查推進各項優惠政策落實落地落細,完善領導干部對重點建筑企業掛鉤聯系制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責任編輯:何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