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3〕5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發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創新推動我市建筑業轉型升級,提升重慶建造核心競爭力,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國家部委《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二次全會部署,緊扣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要求,深入推進以數字化變革為引領的全面深化改革,圍繞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目標,以科技創新為引領,以建筑工業化為載體,推動現代信息技術和先進建造技術在工程建造領域應用,加快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發展,打造智能建造全產業鏈,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試點目標。
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政策體系、技術體系、推廣體系、產業體系和監管體系,推動建筑工業化規模大幅提升,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場景顯著增加,將重慶打造成為智能建造高地。
到2023年年底,發展智能建造試點區縣3個以上,培育智能建造示范企業5家以上,啟動智能建造試點項目15個以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深度應用,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化裝備應用場景進一步豐富,智能建造技術集成應用取得突破,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形成良好開局。
到2025年年底,累計實施智能建造試點項目50個以上,智能建造技術應用水平顯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核心競爭力和系統解決方案實施能力的骨干企業,新增智能建造特色產業鏈2條以上,圓滿完成智能建造試點城市任務。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系統全面的政策體系。
1.健全推進實施機制。構建以“綠色化為目標,工業化為路徑,數字化為手段”的智能建造實施體系,以試點示范為引領,推動現代信息技術、工業化建造技術融合應用。試點區縣、示范企業每年組織實施試點項目2個以上,推動智能建造技術體系化應用。新建軌道交通項目、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項目、概算投資大于5億元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應按要求選用智能建造技術推廣目錄相關技術。每年推動不少于10個高速公路工程、機場與港口工程、水庫工程、市政基礎設施養護工程等項目采用智能建造技術。
2.加強惠企政策扶持。從事智能建造且滿足相關條件的咨詢設計、構件生產、工程施工、軟件研發、裝備制造等企業,可享受鼓勵類項目進口設備免稅、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與首版次軟件認定推廣、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綠色金融與信貸支持等政策。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參建單位按有關規定可享受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加分政策,相關業績可作為企業申請資質升級的重要業績。
3.加大項目激勵力度。符合條件的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可參照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三星級智慧工地或工程項目數字化建造試點,享受商品房預售、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支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將投標人的智能建造技術研發能力、工程實踐經驗作為投標資格或商務條件。支持將智能建造技術應用情況納入巴渝杯優質工程獎評選條件。
(二)打造先進適用的技術體系。
4.創新推動數字化設計。依托電子簽名印章技術,推動數字化圖紙在工程建設全過程應用。深化BIM技術在項目設計、招投標、生產、施工、運維等全過程應用,推動BIM協同設計和建筑性能數字化模擬等技術應用,建立行業通用的部品部件、機電設備等BIM模型數據庫,試行“一模到底”及數字化產品交付。發展傾斜攝影、三維激光掃描等逆向建模技術。
5.加快推廣工業化生產。在房屋建筑中推動預制剪力墻、預制柱、預制梁、墻體保溫一體化預制外墻板等工業化建造技術應用,加大集成廚衛、裝飾墻板等工業化裝修部品應用力度,建立以住宅、學校、醫院為重點的通用化部品部件供應體系。大力發展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鼓勵軌道交通、道路、橋梁、隧道、管廊等項目優先采用預制管片、預制道床、預制梁等部品部件。推動部品部件生產工藝裝備自動化、智能化發展,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化生產線占比超過50%。
6.深入推進智能化施工。按照“上網、進線、云識別”原則,優化智慧工地管理,實現預制構件“一碼”監管、全程追溯。使用建筑機器人輔助施工,在墻板安裝、裝飾裝修、測量測繪、管道修補、地面鋪裝等領域率先應用,并不斷豐富應用場景。發展虛擬仿真施工技術,推動住宅造樓機工程應用,擴大架橋機、盾構機等重大裝備以及智能穿戴設備、感知設備等智能化產品應用規模。
7.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支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采用設計牽頭的工程總承包(EPC)模式及基于BIM技術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鼓勵搭建涵蓋工程建設全過程的數字化管控平臺,實現項目建設全參與方協同作業、全要素統籌管理、全過程數據共享,并基于工程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數字化,實時生成數字城建檔案。鼓勵將智能建造數據模型用于項目運營維護。
(三)構建科學的推廣體系。
8.完善技術標準定額。制定智能建造評價標準,明確智能建造項目實施技術內容與要求,重點制訂(修訂)工業化裝修、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聯感知、建筑機器人、數字化檔案等技術應用地方標準。編制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技術裝備應用計價定額或計費標準,將BIM技術、物聯網技術應用等費用計入工程投資。
9.加強技術研發轉化。加大智能建造科技研發和創新平臺建設扶持力度,支持開展智能建造領域基礎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鼓勵相關企業創建智能建造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支持智能建造創新成果及項目優先納入重慶市科技進步獎、重慶市建設創新獎評選范圍。重點依托重慶智能建造研究院、重慶現代建筑產業發展研究院等機構,推動裝備制造企業、軟件研發企業與建筑業骨干企業聯手,協同推進建筑機器人等技術裝備規模化應用、產業化發展。
10.加快技術推廣應用。發布智能建造技術推廣目錄、智能建造典型工程項目案例分析、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等,對納入目錄的技術在工程應用方面建立綠色通道。積極推動3D打印等智能建造前沿技術研究和示范推廣。
11.強化試點示范引領。組建智能建造專家團隊,加強試點示范和技術指導。做好國家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實施經驗總結和建設模式推廣。組織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涪陵區、巴南區等立足發展實際,開展智能建造試點區縣建設,重點推動先進智能建造技術集成應用,圍繞工業化建造、建筑機器人、建筑大數據等重點領域,打造具有影響力的技術產品體系。
(四)布局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
12.做大做強現代建筑產業。完善現代建筑產業統計體系,推動相關產業加速集聚,確保到2025年全市現代建筑產業規模達到3000億元。推動裝配式建筑產業合理布局和良性發展,支持渝西地區、渝東北地區協同發展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現代建筑產業。推動市地產集團、市建工集團等市屬國有企業,將智能建造作為企業戰略方向,加快布局到市政工程工業化等領域。依托現有現代建筑產業園區,重點培育工業化裝修相關產業,加快落地集成廚衛、裝飾墻板、智能家居等高附加值產業,爭取引入國內龍頭企業,帶動產業集群發展。結合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加快孵化新型建材產業。
13.重點培育建筑機器人相關產業。將建筑機器人納入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重點培育,出臺建設領域機器人發展工作方案,組建建筑機器人產業發展基金,依托重慶智能建造研究院等機構建立建筑機器人測試基地,孵化建筑機器人研發制造龍頭企業,力爭在未來1—2年內實現部分建筑機器人量產。以南岸電子信息(物聯網)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為載體,發展智能穿戴、智能感應元器件等物聯網技術產業。
14.大力發展工程建造軟件相關產業。結合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滿天星”行動計劃,推動中冶賽迪信息等行業龍頭企業開展工程建造軟件核心技術攻關,加速研究成果規模化應用;推動同炎數智等建筑業骨干企業數字化轉型,開展數智化管理平臺研發,提升信息化服務能力。推進建筑業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跨界融合,推動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服務進入國內先進行列。打造巴南現代建筑數智產業園,建立一體化數字住建數據價值轉換中心,推動住建領域大數據市場化應用。
15.加大新型建筑企業培育力度。開展住建領域數字化企業培育,在成果轉化、政策資金等方面,加大支持扶持力度,重點培育一批具有科技創新能力、全產業鏈資源整合能力以及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實施能力的智能建造示范企業。支持掌握智能建造關鍵核心技術的企業發展成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
(五)搭建科學的監管體系。
16.構建統一的管理服務平臺。持續實施“數字住建”建設,優化BIM管理平臺、物聯網平臺功能,推動智慧工地、數字化建造等工程建設管理平臺貫通融合。完善住建領域CIM平臺,建立平臺數據動態更新機制,依托CIM平臺集成各類城市基礎設施物聯網數據。創建重慶市住建領域信創實驗室,推動國產操作系統、軟件平臺、硬件產品測評和認證。
17.深化“互聯網+”監管。推廣基于BIM模型的電子報建,探索與法定工程技術圖紙信息一致的BIM模型一并用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構建基于二維碼、無線射頻(RFID)等物聯網技術的部品部件全過程質量責任追溯機制。推進工程項目統一編碼,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檔案監管模式與機制,通過制度創新、技術適配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字化。
18.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建設單位在智能建造推進中的首要責任和各參建單位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建設單位總牽頭和強牽引作用,統籌推動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實施和技術應用。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參建單位未按要求應用智能建造技術的,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建立統籌協調推進機制,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經濟信息委等有關責任單位作為成員單位,定期召開智能建造試點工作推進會議,協調研究解決有關卡點難點問題。有關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要健全工作機制,破除制約智能建造發展的機制障礙,保障相關工作順利實施。
(二)加強資金保障。財政、科技、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依據相關規定加大對智能建造科技研發、技術推廣、工程示范等方面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發展改革部門對政府投資的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在核準投資估算和工程概算時應考慮智能建造增量成本。教育、城市管理、交通、水利、衛生健康等部門應鼓勵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智能建造技術研發與應用,形成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多元投入機制。
(三)加強監督考核。將智能建造實施情況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指標體系,對有關區縣進行考核,確保任務落實到位。建立區縣智能建造發展水平評估和建筑產業現代化排名發布制度。市國資委對市屬國有建筑類企業加大創新考核力度,推動相關企業帶頭實施智能建造。
(四)加強人才培養。支持本地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智能建造本(專)科專業,推動校企共建專業學院和企業工作室、實驗室、創新基地,培養智能建造專業技術人員等緊缺性技能人才。將智能建造技術應用納入建筑業從業人員培訓與繼續教育考核范疇,并作為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的培育重點。在智能建造領域培育并選樹巴渝智能建造大師、青年智能建造師和巴渝智能建造工匠。
(五)加強宣傳推廣。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智能建造經驗做法,依托智博會、川渝住博會等展示宣傳平臺,加強智能建造技術交流和應用推廣。充分發揮行業學會、協會作用,舉辦建筑機器人大賽等活動,開展智能建造領域政策宣講、技術指導、交流合作等,形成有利于智能建造推廣的良好氛圍。
附件:重慶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重點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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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重點任務分工表
(責任編輯:何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