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營政辦發〔2023〕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以住建領域節約資源、減污降碳、提質增效為目標,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93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遼政辦發〔2020〕8號)相關部署和要求,推進以裝配式建筑為代表的現代建筑產業發展,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根據黨的二十大推動綠色發展的工作方針,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促進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轉型升級,構建現代建筑產業體系。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術集成和創新應用,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實現智能建造、綠色建造,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全面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推動優質企業提質升級、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轉型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完成省政府工作任務
1.單體裝配式建筑按照省住建廳《遼寧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2022版(試行)》在審圖環節予以認定,2025年實現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要達到20%以上;
2.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00%,同時達到驗收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逐年提高);2023年1月1日起,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達到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3.嚴格執行城鎮居住建筑節能75%、公共建筑節能72%標準,并按照省住建廳部署,逐年提升節能標準,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達到83%節能、新建公共建筑達到78%節能要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執行國家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100%;
4.不斷推進可再生能源應用(利用建筑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等),實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二)培養和培育施工總承包、全過程咨詢企業,壯大裝配式建筑企業。
(三)通過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在現有8家省級裝配式基地(其中1家裝配式基地)基礎上,繼續培育省級、國家裝配式基地,培育裝配式建筑產業園,打造上下游產業鏈,打造百億級現代建筑產業集群,爭取獲批裝配式基地示范城市。
三、重點任務
(一)引導裝配式生產、工程總承包企業本土化,培育、壯大本地企業
1.引導資質條件較好的企業成為工程總承包企業
引導我市具有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同時,支持本地施工總承包企業學習借鑒國內龍頭企業在現代建筑科技運用與管理的成型經驗與做法,堅持本地培育與龍頭企業引進并重,引進集研發—設計—生產—采購—施工安裝于一體的全產業鏈企業、EMPC總承包企業、裝備智能制造企業、集成廚衛企業等各類龍頭企業與本地裝配式總承包企業組成聯合體,為跨區域合作搭橋建廊,啟動綠色通道,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實行“一對一”服務模式,切實解決企業困難問題。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完善配套產業、形成一批專業化的配套企業,通過企業之間的集聚效應保質增效,增強競爭優勢。經過不斷發展壯大,成為我市能夠實施裝配式建造的龍頭企業。〔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2.引導具備一定基礎條件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完善資質,成為全過程咨詢企業
打造設計類企業向(BIM)技術輸出、技術管理與服務型企業轉變。采用數字孿生,實現數字化、模塊化、標準化、流程化、智能化,五化一體,集設計、生產、運輸、施工全過程管理,從而達到質量、精度、功能、施工流程,人工、材料、機械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科學調配,精準制造,為智能制造與智能建筑相結合提供新思路,新方向,新引領。
培育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服務等咨詢企業聯合或重組,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對目前已經同時具備或部分具備項目咨詢(可研、初步設計)、設計、施工、監理、招標咨詢、造價咨詢資信能力的企業,予以引導和支持,使得企業通過增加資質獨立開展全過程咨詢服務,也可以采取推進本地設計、監理、造價企業轉型或合并重組等方式開展全過程咨詢,在本地裝配式項目的建設中開展業務,打造一批全過程咨詢企業。〔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二)支持我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建設,發展我市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
1.大力支持和引導鲅魚圈區籌建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啟動和實施建設。推動鲅魚圈政府構建現代產業體系,重點推進智能裝配式建筑產業園項目建設,支持組建我市裝配式建筑協會,支持并配合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建筑維護類部品部件申報國家綠色建材產品名錄,配合其地標技術研發,助推地標成為省部級乃至建筑施工技術標準,以行業技術話語權贏得裝配式建筑項目;加快園區建設規劃的落實落地,按照裝配式建筑產品產業“一條龍”生產流程實施建設布局,充分容納研發、試驗、實訓基地。通過與中國建科院、東北建筑設計研究院、沈陽建筑大學等開展的院企聯合,把盛鐸裝配式建筑產業園打造成國家裝配式建筑的技術研發中心、試驗基地、培訓基地,著力突破一批關鍵性技術,打造科技“小巨人”;通過BIM技術打通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全過程,實現多方參與,協同聯動的一體化管理,有效保障工程質量,切實提升施工效率,以智能制造拉動智能建造產業升級,樹立示范工程,打造綠色建造“遼寧樣板”,為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不斷探索新路徑,新經驗,新方法;通過對工業化產品時新包裝,對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化應用廣泛宣傳,打造代表我市引領建筑業發展的技術品牌。同時,打通進出口渠道,以科技創新、生產方式創新帶動我市部品部件制造產業、建筑智能制造產業、機械裝備制造產業、技術咨詢服務產業創新,帶動裝配式施工安裝產業隊伍建設。(牽頭單位:鲅魚圈區政府;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項目單位及各相關單位)
2.大力支持和引導我市建筑業產業園建設。支持完善市建筑業協會,由其組織包括勘察、設計、審圖施工企業、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建筑業企業及建筑業服務業,打造我市建筑信息交流平臺和跨區域建筑產業合作平臺,就全市而言,針對性編制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積極培育服務于產業集群發展的各類中介機構,促進本地建筑企業形成產業協作體和跨區域產業聯盟,不斷引進高精尖企業,開展技術交流和技術成果推廣應用,組織施工企業開展“新工法、新技術”培訓、質量、安全學習活動以及安全生產培訓,開展“建筑業企業”、“優質工程”和“現代建筑業項目經理”活動,培育、宣傳發展現代建筑的企業和個人,引導我市建筑業企業發展成為“小、精、專”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形成互動機制、以大拉小機制和多方協作機制,促進本地企業轉型升級。在建筑資源內引外聯及建筑業企業“走出去”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牽頭單位:西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各相關單位)
(三)大力發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北方地區新型建筑產業新動能
充分利用我市鋼結構及以鋼質為主的合金制造與加工產能優勢、門類齊全,以及地處環渤海經濟圈、大沈陽經濟圈交匯點,輻射東北及東北亞的區位優勢,將發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作為我市發展裝配式建筑的主攻方向,填補北方冬季施工的空白,積極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推動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單體建筑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應用鋼結構。大力提升鋼結構企業工程總承包能力,通過技術入股、聯合經營等方式,具備行業技術優勢的大型企業,帶動本土鋼結構裝配式建筑企業發展。大力推進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在農房、小區會所、購物中心、幼兒園、房屋改造等建設的應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鲅魚圈區政府、各相關單位)
(四)立足我市實際,引導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應當與裝配式鋼結構等協同發展。以裝配式基地企業的現實技術成果,帶動扶持我地區現有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向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構件生產、安裝企業轉型;對于大體量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可以同時吸引有經驗的外埠大型裝配式建筑企業入駐,通過各種適宜的合作形式,提升本地區裝配式混凝土構件生產、安裝企業供給能力,提升本土裝配式混凝土建筑企業施工技術水平,穩步推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自貿區、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單位〕
(五)助推特色產業,打造裝配式木結構新品牌
積極培育新的裝配式木結構產業聯盟,擴大裝配式木結構基地建設,面向,輻射東北亞旅游地產、康養地產及改擴建類項目推介裝配式木結構技術,引導建筑行業在木結構發展領域加強“產學研”合作,在別墅類木屋、海景房、木結構加層(用于多層房屋改造)、木結構小品等基礎工藝基礎上,創新相對高端的集成廚房、集成吊頂、集成衛生間,鑄造我市地方特色和拳頭品牌,在裝配式住宅、裝配式公共建筑項目上拉動住建領域特色經濟。(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鲅魚圈區政府、各相關單位)
(六)同步拓展全裝修行業發展,構建我市裝配式建筑完整產業鏈條
支持裝修類企業推行集成化、模塊化的裝修,提高裝修品質,降低運行維護成本。通過推進全裝修,促進集成廚房、集成衛浴、輕質內隔墻、集成吊頂等裝配式裝修部品生產和技術應用,大力培養部品部件制造產業以及施工安裝產業等重點產業,同步發展機械裝備制造產業、技術產品研發產業、技術咨詢服務產業及教育培訓產業等延伸產業。〔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對裝配式建筑項目的支持力度
1.土地出讓金支持對采用裝配式技術建造的項目,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在用地單位申請情況下,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2.容積率獎勵支持對采用裝配式建筑進行項目建設且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規劃條件對應的指導意見要求的,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可根據項目規模不同,允許不超過規劃總面積的5%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3.規范招投標活動裝配式建筑可以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標,政府投融資依法必須招標的裝配式工程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審批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評標辦法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審可根據項目特點相應增加裝配式建筑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構配件生產能力以及裝配式建筑業績等評審因素。評標時可采取兩階段評標法,即先開技術標,再開商務標等。評標專家庫要充實裝配式建筑評標專家,不斷提高我市裝配式建筑項目評標水平。〔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4.重污染天氣可持續作業
支持施工企業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檢測,在重污染天氣期間,裝配式等新型工業化項目在非土石方作業的施工環節可以不停工。〔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審批局)〕
5.物流交通支持
對運輸超大、超寬的裝配式建筑預制建筑構件、裝配式建筑用加工制品等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暢通方面給予支持,相關運輸車輛按要求到大廳報備審批。(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
6.對小型單體裝配式建筑支持
對于實施裝配式建筑施工的“小型單體”建筑項目(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內,不超過4層),可不必設置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閘機系統、人臉識別門禁設備。〔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二)加大對裝配式建筑企業的支持力度
1.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支持
推薦擁有成套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支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享受高新技術相關政策。(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
2.稅收支持
對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企業購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術裝備可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進口稅收優惠等政策。(牽頭單位:市稅務局)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成品住房發生的實際裝修成本,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3.發展壯大企業支持
鼓勵資質申報。鼓勵設計單位申請取得施工資質,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鼓勵施工單位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各相關單位〕
支持建筑業企業整合重組、合資合作,形成規模競爭力。引導民營建筑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項目合作為基礎,鼓勵大型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加快優勢企業的資本、人才、技術和品牌擴張,形成一批資金雄厚、人才密集、技術先進的大型企業集團,發揮其龍頭和輻射帶動作用。探索與外埠優勢企業合作發展,實現優勢互補,共同開拓市場。〔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4.用地支持
各地區要優先保障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園區)、項目建設用地。〔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5.支持聯合體投標
積極引進央企、大型外埠企業落戶,發揮資金、技術、人才優勢,帶動和促進本地企業共同發展。鼓勵外埠企業在我市承攬裝配式建筑項目時,與本地有一定能力的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組成聯合體。〔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各相關單位〕
6.加大金融扶持
支持新型建筑工業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方式開展融資。完善綠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工業化的政策環境,積極探索多元化綠色金融支持方式,對達到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的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給予綠色金融支持,用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牽頭單位:市金融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五、具體措施
(一)強化裝配式項目落實
政府投(融)資、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建設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科研、辦公、酒店、綜合樓、工業廠房,適合工廠預制的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園林綠化的輔助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須采用裝配式技術建造。
其中,政府投(融)資建設的機場、車站、影劇院、體育館、展覽館等大空間跨度公共建筑、工業廠房和市政橋梁等應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易地扶貧搬遷、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等建設項目按照物美價廉、經久耐用的原則,大力推廣以輕鋼結構為主體的農村裝配式建筑,風景名勝旅游區要發展現代木結構裝配式建筑。
非政府投(融)資的公共建筑項目及我市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應按土地出讓規劃設計條件中注明裝配式建筑比例及裝配率,實施裝配式建造。
1.將裝配式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編制
建設單位在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中確定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工作方案和技術專篇。按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中的工作方案、技術專篇編制項目造價概算,納入項目投資計劃和資金安排,報審批部門審批。〔牽頭部門:各建設單位;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審批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2.將裝配式建筑納入立項評審
審批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開展評審工作時,對裝配式建筑技術方案、造價等評審,對于不符合技術條件意見書的,評審不予通過。
審批部門在具體項目審批過程中,就項目的裝配式建筑技術方案(技術專篇)征求同級住建部門的意見,住建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牽頭部門:市營商局(市審批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建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3.將裝配式建筑納入項目生成階段網上會審
將工作目標中相關配建指標納入供地規劃條件,通過工改系統業務協同平臺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時,住建部門應對規劃條件中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確定的具體配建指標予以確認。〔牽頭部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建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4.將裝配式建筑納入施工圖設計
設計單位要具有裝配式建筑設計的經驗和業績,方可承擔裝配式建筑的設計。
設計單位須依據項目可研批復(政府投資類項目)、規劃條件(房地產類項目)及規劃聯審會意見組織裝配式建筑設計。
設計單位要按照現行行業規范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包含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進行設計,在設計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體系、裝配率、預制構件品種和規格、主要結構構件的連接方式、質量和安全的保障措施等;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推廣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積極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提高建筑領域各領域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加強對裝配式建筑建設全過程的指導和服務,對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控制進行專項設計,編制完整的設計專篇,充分滿足質量安全技術要求。
設計過程應依據《遼寧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2022版(試行)》(遼住建建改〔2022〕1號)開展工作,在項目施工圖設計說明中,應闡述單體裝配率評分過程和認定裝配式建筑的結論。(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相關設計單位)
5.將裝配式建筑納入施工圖審查
依據上述審批類文件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出具專項審核意見。
對未明確結構體系、裝配率、預制部品部件品種和規格等專項設計說明及未實現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一體化設計的,不予發放《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對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中采用超規范的結構體系或新技術新工藝,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且沒有國家和省市對應的技術標準的,應當依據相關規定申請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據評審意見和有關規定進行審查。(牽頭部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相關審圖機構)
6.將裝配式建筑納入施工過程管理
①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審查機構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設計單體裝配率發生變化的,須送原審查機構重新審圖,并不得影響裝配式建筑評價;委托監理單位對預制構建的生產過程駐廠監造。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包含對裝配式建筑核心指標的驗收意見。
②施工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特點,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按照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結合施工工藝和施工圖組織設計進行的深化設計,須經主體結構設計單位確認可行后方可用于施工。
③監理單位。結合所監理項目中裝配式建筑的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監理規劃、專項監理細則和旁站監理方案,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旁站須留存影像資料。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實施駐廠監理的內容、監理流程,并按規定做好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城建中心、各參建主體單位〕
7.將裝配式建筑納入竣工驗收
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須組織好裝配式建筑的各階段驗收及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及時作出裝配式建筑驗收和綠色建筑專項驗收的結論,并按照“營口市工程項目審批——竣工驗收階段聯合驗收”的相關規定和流程執行聯合驗收。〔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城建中心、各參建主體單位〕
(二)推進裝配式建筑實施
8.推進全裝修
按照《遼寧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2022版(試行)》對單體裝配式建筑的評價標準,營口市裝配式建筑評分項分為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3個分部。賦予的評分額度分別為:
主體結構?50分
圍護墻和內隔墻20分
裝修和設備管線30分? 其中全裝修10分
裝配式建筑須實行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采用全裝修。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應按裝配式、綠色建筑的要求實施,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實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的裝修模式,促進整體廚衛、輕質隔墻等材料、產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的應用,提高裝配化裝修水平。倡導菜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9.推動實施智能建造
政府投資項目推廣采用智能建造技術,推動BIM技術應用。鼓勵非政府投資項目,因地制宜的將裝配式建筑、智能化建造、數字化管理相融合,建設一批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10.推行工程總承包
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都要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實施工程總承包的項目要依照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及《遼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實施細則》(遼住建〔2020〕65號)實施項目管理和相應的監管。努力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采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優化項目管理方式。鼓勵建立裝配式建筑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大研發投入,增強創新能力。支持大型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健全管理體系提高項目管理、技術創新和資源配置能力,引導他們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11.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政府投資項目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引導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招標、施工、驗收及后期跟蹤等工程各環節提供全過程咨詢服務,在節約投資成本、縮短工期,提高項目品質,有效規避風險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快推進本土工程設計、監理企業轉型,促進監理企業與設計企業整合,培育全過程咨詢企業。
非政府投資項目鼓勵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鼓勵外埠技術領先的優勢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落戶或與本土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本地重點項目,提供高水平的全過程咨詢服務,提高本土企業技術水平,帶動本土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12.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
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和國家、省住建和人社部門規定要求,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新開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要落實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工資專戶及銀行代發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過程結算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建設單位落實撥付人工費用、支付監管、先行墊付工資等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代發工資、監督勞動用工、開立專用賬戶、存儲工資保證金、先行清償工資等責任,分包單位落實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體等責任。施工(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批復)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經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辦理審核確認并到經辦銀行開立工資保證金專門賬戶存儲工資保證金。施工(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并與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簽訂資金管理三方協議,按月向工資專戶撥付人工費,通過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現場全面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系統應用,全員實行實名制考勤。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相關政策,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按照約定的周期和撥付日期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從源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規范招標文件中的預付款、進度款支付比例、節點以及風險條款,建設單位須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過程結算,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政府投融資項目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發承包雙方都要嚴格竣工結算管理,合同中應對結算時限、條件、標準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結算文件經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后,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結算文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重復審核。除合同約定外,原則上審計機關審計結論不作為竣工結算依據。
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結算時不再重復審核。待省住建廳下發相關文件后,在具體工作中遵照執行。〔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城建中心及各相關單位〕
1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深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應用,推進新建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省部署指標,推動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既有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大幅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逐年提升,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電氣化,全電氣化比例逐年提升,推廣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實現太陽能光伏發電就地生產、就地消納、余地上網,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市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各相關單位〕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營口市促進建筑業(裝配式建筑)持續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統籌指導、協調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嚴格責任落實。
各責任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完成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目標。
(三)強化考核監督。
將裝配式建筑發展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行業工作考核范圍,細化考核指標,明確考核要求、考核時間和考核部門、考核責任。〔牽頭單位:市績效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局(市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單位〕
(四)加強產業隊伍培養。
支持產業園建設試訓基地和研學中心。通過推動校企合作,共建專業學院、系、實踐園地等,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學歷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融通銜接,培養后備人才隊伍。引導企業大力培養新型建筑工業化與智能建造方面的專業技術管理人才,強化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建立職業技能培訓機制,完善從業人員技能水平評價體系,以行業協會為主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培養技能型產業工人。推動裝配式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市場化發展。
(五)做好宣傳引導。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子媒體、網絡平臺、工地圍欄廣告等媒介,并通過制作宣傳視頻、組織現場觀摩等多種宣傳手段,深入宣傳裝配式建筑的經濟社會效益和綜合優勢,提高消費者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營造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組織我市裝配式建筑企業及致力于推動裝配式建筑技術發展的企業參加省住建廳舉辦的建博會,進一步提升服務引領企業發展的帶動力。〔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局(市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現代建筑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營政辦發〔2018〕11號)和《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營口市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營政辦發〔2018〕58號)同時廢止。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何雯麗)